馬來西亞籍20歲男子YUEN WEI LIANG日前假借觀光名義來台,卻在行李中以禮盒包裝夾藏重達4.9公斤、市價至少2千萬元的14塊海洛因磚,一入境就遭航警查獲逮捕,男子被依運輸第一級毒品罪起訴,今桃園地院審理,處YUEN男有期徒刑16年。
檢方調查,YUEN男明知海洛因是我國公告管制的第一級毒品,未經許可不得運輸及輸入我國境內,去年9月YUEN男在通訊軟體Telegram中與暱稱「老方」、「胖子」閒聊,對方以提供他免費來台旅遊,事成後還有謝禮等利誘YUEN男幫他們夾帶毒品來台,雙方約定9月下旬出發。
YUEN男供稱,去年9月21日晚間9點,他與2人約在馬來西亞吉隆坡某家飯店碰面,「胖子」將裝有淨重4887.73公克的14塊海洛因磚,先裝進禮盒再放入藍色行李箱交給他,同時告知他抵台後,「老方」會聯繫台灣貨主,由對方派人至他入住士林區承德路某飯店取貨。
YUEN男搭乘9月22日清晨7點起飛的馬印航空OD-882班機,自吉隆坡起飛來台,並在中午12點15分抵達桃園國際機場,遭航警局員警察覺他託運的行李箱有異,會同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查緝人員共同開箱檢驗,當場查獲YUEN男行李箱內的海洛因禮盒。
桃園地檢署日前偵結,將YUEN男依運輸第一級毒品罪起訴,而他也因在台無固定居住所且他所犯為死刑或無期徒刑的重罪,目前羈押中。桃園地院今審理,依共同犯運輸第一級毒品罪處YUEN男有期徒刑16年,並應於執行完畢或赦免後,驅逐出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