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-06-07
邱子綾 / 整理報導
台灣高等檢察署近期發現,第3級毒品「彩虹菸」的死亡件數年增4.5倍,而且平均年齡有年輕化趨勢。彩虹菸是什麼?這種新興毒品是如何吸引年輕人成癮?吸食會有那些危害?帶您一次了解。
α-PiHP(α-吡咯烷基苯異己酮)為第3級毒品,亦屬於合成卡西酮類。常見摻入於菸草,製成俗稱「彩虹菸」的新興毒品。
台灣高等檢察署指出,與 α-PiHP 有關的死亡件數,去(2023)年有9件,是2022年2件的4.5倍,平均年齡28.2歲。而今年累計1至3月已有3件案例,平均年齡27歲。
「彩虹菸」外型像是一般香菸,但是包裝設計通常更加繽紛,因製作簡單、成本低廉,網路又流傳吐出彩虹煙霧的假照片,吸引年輕族群施用。其外型漂亮且無色無味,降低使用者的戒心,易讓人掉入毒癮陷阱內。
根據衛福部食藥署統計,2008年至今年3月,我國一共檢出193種新興影響精神物質,其中就有59種是合成卡西酮類(Synthetic cathinones),是占比最多的品項。
卡西酮類毒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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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作用 |
心搏過速、血壓上升、呼吸困難、噁心嘔吐、 腎臟損傷、橫紋肌溶解、痙攣抽蓄等 |
精神症狀 |
躁動不安、認知錯亂、焦慮憂鬱、暴力自殘、幻覺幻聽、譫妄偏執等 |
卡西酮類毒品副作用有心搏過速、血壓上升、呼吸困難、噁心嘔吐、腎臟損傷、橫紋肌溶解、痙攣抽蓄等,而引發的精神症狀則有躁動不安、認知錯亂、焦慮憂鬱、暴力自殘、幻覺幻聽、譫妄偏執等。
長期使用之危害則具有強烈成癮性、又因常混用其他種類毒品或新興影響精神物質,可能因藥物交互作用而死亡。
「彩虹菸」屬第3級毒品,根據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》,製造、運輸、販賣第3級毒品者,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台幣1千萬元以下罰金;若是意圖販賣,最高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第3級或第4級毒品者,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,並應限期令其接受4小時以上8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講習;少年施用第3級或第4級毒品者,應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處理,不適用前項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