持槍上膛、對準民宅,除暴特勤隊大規模戒備,喝令屋內嫌犯不要輕舉妄動,被捕的這群人,涉及毒品走私。
用機具鋸開拖把柄,在鋁柄內部發現,夾藏毒品海洛因,海關與保三總隊循線往上查,搗破不法集團據點,查獲7.3公斤海洛因,以及1公斤多的安非他命,換算總價值高達4200萬。
保三總隊第一大隊副大隊長陳建勳表示,「在逮捕過程中,因情況急迫且擔心犯嫌銷毀證據,專案小組隨即請刑事局除暴特勤隊協助破門攻堅。」
警方調查,他們從越南進口大量廉價拖把,懷疑目的不單純,果然被查出,用合法掩護非法,走私毒品來台,好在基隆關擋下,這次抓到6人被依《毒品條例》罪嫌移送。
律師黃柏榮說:「運輸一級毒品的刑度,現行是死刑及無期徒刑。」
海洛因是第一級毒品,依現行法規,涉及製造、運輸、販賣,以無期徒刑,作為最低法定刑,去(2023)年憲法法庭已要求修法,甚至在修法前,能依判決意旨,視情節減刑刑度。
這回落網嫌犯,走私數量?是否為累犯?符不符合所謂的「輕節輕微」個案,有待司法偵辦與審判認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