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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市楊姓男子今天上午開車行經西區時,因不明原因自撞路邊停放車輛後,釀成連環車禍,幸無人受傷,警方到場調查,楊男雖無酒精反應,但經唾液篩檢後,發現有二級、三級毒品陽性反應,將採尿送驗,釐清刑責,目前暫依違反道交條例告發,最高可罰20萬元、吊扣駕照2年、吊扣車牌2年,另移置保管車輛。第一警分局在今天上午11時27分獲報,西區林森路與忠勤街口發生有車禍,警方到場調查,案發時是楊姓男子(31歲)開車由五權路沿林森路往忠仁街方向行駛,先與停在路邊的吳男車輛發生碰撞後,吳車在往前推撞,撞到陳男的計程車、郭女的機車,釀成連環車禍。警方調查,楊男無酒精濃度,但毒品唾液篩檢呈現陽性反應,依道交條例規定,汽機車駕駛人,駕駛汽機車經測試檢定有吸食毒品、迷幻藥、麻醉藥品或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,可處3萬元至12萬元罰鍰,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、吊扣駕駛執照一年至二年、吊扣該汽機車牌照二年。警方先予以製單舉發,待尿液檢驗結果,釐清是否涉及刑事責任。第一警分局表示,將嚴格執法打擊毒駕行為,呼籲用路人切勿毒駕,毒品會嚴重影響判斷力及反應能力,極易造成交通事故危害自身及他人安全。將持續加強毒駕查緝,維護交通秩序與民眾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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