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市第六警分局在去年間網路巡邏時發現,有歹徒欲種植大麻資訊,經與刑事局合作,發現陳姓男子與人合作,在雲林縣租賃透天厝種植大麻,經收網後帶回陳等3人,並查扣百株大麻植株、大麻花、成品等贓證物,市價初估超過2600萬元,全案移送雲林地檢署後,偵結起訴。
台中市第六警分局警員去年4月間在網路巡邏時發現,陳姓男子(28歲)與黃姓(23歲)、吳姓男子(20歲)等人在雲林縣虎尾鎮、斗六市、林內鄉等地,租賃5棟透天厝,專職種大麻,還以每公斤80萬元的價格販售牟利。
第六警分局與刑事局二大隊合作,報請雲林地檢署玄股檢察官指揮偵辦,去年6月間見時機成熟,持搜索票前往雲林縣租屋處搜索,現場扣得乾燥大麻植株109株、大麻花5包(13.5公克)、大麻成品1袋(646.84公克)及栽種工具等證物。
據查,每株大麻植株可產300公克、加上查獲的大麻花、成品,約有33公斤,若以歹徒販售的市價80萬元計算,市價約為2640萬元左右。
全案警詢陳姓男子等3人後,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,檢方已將陳等人依毒品罪起訴。
第六警分局呼籲,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而種植大麻,已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,涉及5年以上有期徒刑,得併科500萬以下罰金的重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