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邵心杰/台南即時報導
26歲陳姓毒品通緝犯,去年11月13日深夜11時多駕黑色賓士車,經台南市北區中華北路拒絕路檢,企圖衝撞警員,黃姓警員見情況危急朝車開2槍未中,陳駕車逃逸,黃手腳擦挫傷,翌日凌晨在安南區將他逮捕到案,台南地院認他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罪處6月徒刑。
經查,陳男為台南地檢署去年9月發布毒品通緝犯,去年11月13日深夜11時32分許,他駕駛鄭姓友人住處取用的賓士車,行經北區大興街300巷口附近,見台南市警五分局立人派出所黃姓警員及同仁在該處執行路檢勤務。
黃姓警員站在車前示意他下車配合受檢,不料該車先佯裝配合,卻突然加速欲逃離現場,過程中因撞擊黃而致其右側手部、左側小腿挫傷等。案經五分局偵查隊全力查緝,隔天凌晨近1時在安南區查獲該車及陳男到案。
台南地院認陳男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執行罪及傷害罪,同一行為觸犯2罪,從重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執行罪論處。
台南地院審酌,陳男駕車見警攔查,本應停車配合調查,竟於員警執行職務時,率以強暴方式妨害公務,漠視國家公權力執行,甚至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,所為已嚴重危及員警執行職務安全,很不可取;考量他犯後已與員警達成調解,犯後態度尚可,依法量處6月徒刑,可易科罰金。